為了媽媽!還是傳吧!)(信不信由你)...
別人硬要傳ㄉ..
對不起我叫楊佳偉 ,我在民國94年6月29號,被人殺了,屍體埋在金湖國小附近,如果你把這封信 刪除的話,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,如果你在看到這封信的24小時內,傳給30個人你家 就不會鬧鬼,我是被逼ㄉ 請幫忙找到犯人 你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好友,10天後,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。如果不發,你媽媽就會在50天後,被車撞死 很靈


帳帳號ljgda6655 姓名:邵婉貽 暱稱:虱目魚 地點:即時通 年齡:13 婚姻狀態:單身 性別:女性 職業:智障國中生 〝不要讓這個人新增你,他是駭客,幫忙傳下去 不傳的是笨蛋 小心被到喔
佳宜 (2007/2/8 下午 09:29:54): 小心晚上 12 點會有一位從牆壁跑出來的老婆婆 當她拍拍你肩膀2下時 千萬不要回頭 因為你會被砍頭 這個是真的!!快傳給20個人你就不會遇到這種事情了! 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好友,10天後你喜歡的人會喜歡上你。如果不發,你媽媽就會在50天後,被車撞死。別人傳偶只好傳 = = 為了我媽媽的安全。.我也不想傳...但是不傳不行...為ㄌ媽


我實在有點怕怕的><......不是故意傳抖..我是靜玟,今年13歲。我沒有眼睛和嘴唇。 我已經死了。 ※看完不傳者-我今晚一點會在你的床邊看著你喔。 -我是俊德。我是 死去的靜玟的男朋友。因為她的死令我很難過,所以我上吊自殺。 ※看完不傳者-我今 晚會在你我室的天花板上看著你喔,還會一直叫著你的名字。 還看!快傳阿!! 傳給 30人 !!!!我也很無奈耶 快傳 我是被逼ㄉ..... ((對不起> < 我看了 我會怕= ˇ =所以我還是傳了))




類似這樣的群組訊息,早已不知收過上百次
從來沒有一件轉發過,也不見發生過任何事情

拜託大家動點腦筋吧,不要配合原傳者造謠而隨之起舞
真的很無聊,很幼稚。

更何況,轉發給hung的人,都已經大多為高中生了
而相信這種事,實在也太.....

另外,hung 非常‧非常‧討厭注音文!
收到這樣的群組,讓我很想封鎖 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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